admin 发表于 2008-5-19 14:34:00

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

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

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

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

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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