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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招聘放化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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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指标

  放化疗科  1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1、统招统配全日制普通高校肿瘤内科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并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3、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六级425分以上);
  4、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因岗位的特殊性,要求男性;
  6、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和时间:2009年1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要求随带身份证,应届生还需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六级成绩单)等招聘职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带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六级成绩单)等招聘职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2009年1月21日,上午8:30分开始,地点在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录用方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审批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区卫生局)
  监督电话:87525417(人事局)
  鄞州区人事局
  鄞州区卫生局
  鄞州人民医院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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