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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儿童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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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5: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日报网 经市编委批准(玉编办[2010]34号文件),2010年6月玉溪市人民医院儿科成建制搬迁成立玉溪市儿童医院,隶属于玉溪市人民医院,是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内设机构。
    为了保证市儿童医院的正常运转,遵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公开招聘、选调、引进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1、基本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公开招聘职数及岗位要求(合计22人)
    儿科医师8人面向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临床医学、儿科、儿保、妇幼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学学士以上学位,28周岁以下。
    市医院实践培训医生、见习医生、编外医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可变更执业范围的除外)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医学影像医师2人面向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医学影像或放射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学学士以上学位,28周岁以下。市医院实践培训医生、见习医生、编外医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可变更执业范围的除外)符合条件的可报考。
    护士2人面向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护理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医学学士以上学位。
    护士10人面向市医院2007年1月1日前聘用并且工作至今的编外合同制护士,要求取得护理中专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历年年度考核合格。
    3、公开选调职数、岗位及要求(合计12人)
    儿科医师6人临床医学专业或儿科、儿保、妇幼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取得儿科执业医师资格,35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岁)。
    **医师4人**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取得**专业执业医师资格,35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岁)。
    医务管理2人医学院校本科毕业,有县级以上医务或医院管理工作经验,35岁以下(担任过县级以上医院院级领导或医务科科长的,年龄放宽到40岁)。
    4、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合计5人)儿科学科带头人1人研究生学历,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省市级学科带头人,45岁以下。工作平台双方协商,待遇从优。
    儿科医师3人取得儿科方向临床型研究生学历,取得或具备取得儿科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岁),享受市医院引进人才待遇。
    重症医学医师1人研究生学历,取得重症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岁),享受市医院引进人才待遇。
    二、招聘办法
    1、招聘组织: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要求组织。
    2、资格复审: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人民医院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公开招聘岗位:
    儿科医师、**师、影像医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100分,各占50%。
    面向市医院编外合同制护士招聘的护士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历年工作综合考评三种形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30%,历年工作综合考评占20%,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2)公开选调岗位
采取笔试、试用、考察三种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3)引进人才:
    通过面试、试用二种形式进行。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岗位适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生岗位适用)、《护士条例》(护理岗位适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5、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加分:
    (1)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加3分。(2)本院职工子女或配偶,加3分。(3)市医院编外合同制医生和护士,在儿内科、小儿呼吸内科、新生儿科、儿童输液室工作每满1年,加0.5分;在其他科室工作的,每满1年,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4)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加1分;CET-6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加3分(同时符合的,按最高项加分)。
    以上四条同时符合两条以上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项在笔试阶段加分。
    6、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7、录聘:
    按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30天的试用,试用考核合格的,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凡在报考证书中作弊、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3、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小一寸同底免冠近照两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四、时间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卫生局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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