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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河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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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3: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白河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调配及招录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白字[2009]12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或计生局行政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否则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工作结束后,从人劳、监察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参加招聘的本科毕业生(影像专业的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学历可放宽到专科)不进行笔试,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根据个人报考岗位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本科生招聘缺额时,采取笔试的方式另行招考。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中的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四个部分(以国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3、根据报考岗位及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的名额分别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劳局信息网(www.bhrsj.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考试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15——7822452。
    本公告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915——7822176
附件:白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条件一览表
白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白河县监察局
二○一0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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