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医医院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原名为“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960年正式更名为“广州市中医医院”,1996年评定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004年1月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下设同德门诊部和五羊门诊部两个分支机构,广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设于院内。 现医院占地面积7696平方米,业务用房34000平方米,开放病床数450张,预计2011年底将接管一家200张床位的综合医院,届时我院床位将增至650张。我院现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7名,独立招收、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长期承担广州中医药大学实习、带教任务,是市属唯一一所服务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在未来的几年,一座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000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的新院也将建成。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拟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等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人口可放宽至45周岁;研究生学历并博士学位的,年龄一本在45周岁以下;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应届毕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二)招聘科室(岗位)、专业、学历、人数及资格条件: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拟工作部门 | 备注 | 招聘人数 | 护理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一线 | 广州户籍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35岁以下,可无学位 | 11 | 神经外科专业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神经外科 | 1 | 外科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外科、肛肠科 | 2 |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B超室 |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 | 1 | 预防医学专业或中医内科专业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保健科 | 1 | 医学影像专业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放射科 | 1 | 针推专业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针灸科 | 2 | 神经内科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神经内科 | 1 |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5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广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接受报名(医院人事科报名点于报名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报名) 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广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电话:020-81226214、81226213,联系人:赵青 (二)考试: 报名并经我院负责招聘工作人员确认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 1、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3、考试、面试的方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 (2)笔试结束后,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卫生信息网上发布。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6,则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实践能力考核)。考生放弃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4)实践能力考核结束后,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卫生信息网上发布。 (5)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人员比例达不到1:4,则按实际参加人数面试)。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可按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6)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原则上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精神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卫生信息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考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近照、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排名情况等。 2、在职人员:个人简历、近照、毕业证及鉴证证明、学位证及鉴证证明、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广州市中医医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