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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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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14: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要求,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汕头市卫生局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建筑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开放床位250多张。医院拥有良好的住院环境,专科建设成效卓著,结核科专科居粤东领先地位,妇产科、儿科、骨科、胸外科、重症医学科为主要发展学科,其亲情化服务和优质的技术享誉南区。医院设备先进,拥有16排螺旋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仪等国外进口的先进设备,设备配套齐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其中内科医生6名,麻醉医生1名,影像医生2名,检验医生1名,会计学专业人员2名。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办理正式编制人员接收审批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此表可在汕头人事网、汕头市卫生局、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等网站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各种获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证照3张(2寸)。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所有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本单位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发证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到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为120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14日(下午3:00~5:00),

地点: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多功能厅。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1年9月19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2011年9月29-30日。
3、面试地点: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多功能厅。
4、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及综合业务能力测评。

5、面试程序: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试室,在面试前1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

6、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方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书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7、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8、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2011年10月12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twsj.gov.cn);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stsdsrmyy.com.cn)。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54-87496088;

3、监督电话: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局人事科)

0754-87494333(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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