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5|回复: 4

国家两部门联合谈乙肝患者就业问题(乙肝朋友有出路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26 02: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下午 (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以及医学专家贾继东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 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

时 间: 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

嘉 宾: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刘丹华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郝阳

            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 贾继东 医学博士



>>> 名医谈乙肝到底能不能治愈

访谈摘要:

· 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b>[主持人]</b>网民问: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是否可以要求检测劳动者“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项目?网友wszhy:立法禁止随意进行乙肝标志物的检测!网友yycc1234567890:应该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不得提出那个血清标志物检查的要求,即澳抗和两对半的检查。

    <b>[刘丹华]</b>两部的意见明确了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的从事的工作,其他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招用工的过程中,都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我想卫生部和专家更有发言权。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在研究《意见》的时候,认为这一条是一个比较容易操作的抓手。首先,如果你不检查,保护了他们的隐私,也就为维护他们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所以,我们认为这条是很重要的。



· 医学专家: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网友 发展不息]乙肝传染性很强吗?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会传染吗?应该怎么看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和乙肝患者?

     [贾继东]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病从口入的概念深入人心,比如痢疾、甲型肝炎确实都是从消化道传播的,一般人接触也可能传播。但我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不是通过呼吸道传播,它是通过血液和组织液,甚至某些体液的交换才传播的。一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共用办公室、共用宿舍、在一个食堂共同进餐都是不被传染的,国内外的乙肝防治指南都写得非常清楚。



·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享有和其他人完全平等的就业权利

    [主持人]网友排队买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到底能否和正常人一样享有相关就业权利?具体来说,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具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

    [刘丹华]应该说他们当然享有就业权利。这次两部的《意见》明确了政策界限,除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是比较清楚的,网友问到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除了法律法规禁止的之外,他们应该和其他人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 我国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b>[主持人]</b>网友terryy、sherry1208、love37、坚强不屈、bbc8712、jun630、labview88、痛苦的经历、NG、向一实、救救我们这一代、夏天火、amiyan、bbc8712、bird2007、阳光不锈才怪等等,很多网友都讲述了自己求职遭拒的经历,经历内心的煎熬,他们甚至发出“报国无门”、“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的无奈。他们一方面觉得无法实现自我价值,而更为让他们痛心的是无法报效祖国、无法回报父母。请三位嘉宾谈谈此刻的感受。

    <b>[刘丹华]</b>这两天我看了大量网友的留言,他们的意见、问题、建议,特别是很多网友诉说自己的遭遇。看完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平静。作为一个家庭、一个人来说,获得就业机会应当说是天大的事。作为政府来说,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所以也是天大的事。所以,我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和网友的心情是一样的,目标也是一样的。

    作为消除就业歧视,它在世界各国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直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包括政府、社会有识之士和比较易受歧视的群体,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非常艰苦地进行努力。在中国的情况,应该说消除就业歧视有它更加困难的地方,因为我们的国情是人口多、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结构矛盾非常尖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岗位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这种情况下,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可能就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我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迈出了一步,两部的《意见》下发,说明政府非常重视。第二,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维权之路还是非常漫长的,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也愿意和大家共同想办法,共同完善这些措施,实现目标。

    <b>[郝阳]</b>作为卫生部来讲,我们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特别是在歧视方面,我们强调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教会广大群众了解乙肝的一些知识,避免错误认识,这样才能够尽最大努力消除歧视。这也是卫生部门,特别是广大医务工作者一项重要的任务。

    <b>[贾继东]</b>我作为一名肝病防治专业工作者,我们对于广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的呼声和利益更为关注,我们不仅为他们治病,也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需求。我们认为,造成这样一个问题有很多原因。从我的专业角度理解,很多歧视来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偏见,偏见来源于误解。所以,我想从科学的角度向公众、社会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就会消除恐惧、消除偏见,从而减少歧视。


主 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

时 间: 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

嘉 宾: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刘丹华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郝阳

            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 贾继东 医学博士



&gt;&gt;&gt; 名医谈乙肝到底能不能治愈

访谈摘要:

· 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b>[主持人]</b>网民问: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是否可以要求检测劳动者“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项目?网友wszhy:立法禁止随意进行乙肝标志物的检测!网友yycc1234567890:应该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不得提出那个血清标志物检查的要求,即澳抗和两对半的检查。

    <b>[刘丹华]</b>两部的意见明确了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的从事的工作,其他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招用工的过程中,都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我想卫生部和专家更有发言权。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在研究《意见》的时候,认为这一条是一个比较容易操作的抓手。首先,如果你不检查,保护了他们的隐私,也就为维护他们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所以,我们认为这条是很重要的。



· 医学专家: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网友 发展不息]乙肝传染性很强吗?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会传染吗?应该怎么看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和乙肝患者?

     [贾继东]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病从口入的概念深入人心,比如痢疾、甲型肝炎确实都是从消化道传播的,一般人接触也可能传播。但我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不是通过呼吸道传播,它是通过血液和组织液,甚至某些体液的交换才传播的。一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共用办公室、共用宿舍、在一个食堂共同进餐都是不被传染的,国内外的乙肝防治指南都写得非常清楚。



·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享有和其他人完全平等的就业权利

    [主持人]网友排队买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到底能否和正常人一样享有相关就业权利?具体来说,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具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

    [刘丹华]应该说他们当然享有就业权利。这次两部的《意见》明确了政策界限,除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是比较清楚的,网友问到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除了法律法规禁止的之外,他们应该和其他人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 我国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b>[主持人]</b>网友terryy、sherry1208、love37、坚强不屈、bbc8712、jun630、labview88、痛苦的经历、NG、向一实、救救我们这一代、夏天火、amiyan、bbc8712、bird2007、阳光不锈才怪等等,很多网友都讲述了自己求职遭拒的经历,经历内心的煎熬,他们甚至发出“报国无门”、“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的无奈。他们一方面觉得无法实现自我价值,而更为让他们痛心的是无法报效祖国、无法回报父母。请三位嘉宾谈谈此刻的感受。

    <b>[刘丹华]</b>这两天我看了大量网友的留言,他们的意见、问题、建议,特别是很多网友诉说自己的遭遇。看完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平静。作为一个家庭、一个人来说,获得就业机会应当说是天大的事。作为政府来说,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所以也是天大的事。所以,我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和网友的心情是一样的,目标也是一样的。

    作为消除就业歧视,它在世界各国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直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包括政府、社会有识之士和比较易受歧视的群体,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非常艰苦地进行努力。在中国的情况,应该说消除就业歧视有它更加困难的地方,因为我们的国情是人口多、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结构矛盾非常尖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岗位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这种情况下,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可能就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我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迈出了一步,两部的《意见》下发,说明政府非常重视。第二,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维权之路还是非常漫长的,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也愿意和大家共同想办法,共同完善这些措施,实现目标。

    <b>[郝阳]</b>作为卫生部来讲,我们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特别是在歧视方面,我们强调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教会广大群众了解乙肝的一些知识,避免错误认识,这样才能够尽最大努力消除歧视。这也是卫生部门,特别是广大医务工作者一项重要的任务。

    <b>[贾继东]</b>我作为一名肝病防治专业工作者,我们对于广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的呼声和利益更为关注,我们不仅为他们治病,也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需求。我们认为,造成这样一个问题有很多原因。从我的专业角度理解,很多歧视来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偏见,偏见来源于误解。所以,我想从科学的角度向公众、社会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就会消除恐惧、消除偏见,从而减少歧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6 02: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影响多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6 02: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乙肝患者,在工作上要背負很多壓力﹐也因体檢而被公司拒絕過﹐而也沒受國家勞動法保障﹐我們有苦難訴﹐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給生活﹒事業帶來很大的阻礙﹒有些需要工作掙錢養活一家老少﹐一失業﹐生活很難進行﹗﹗對1.2億乙肝患者是很不公平的.  

      其實﹐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是个人隐私,除了餐饮等行业,其他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即可 。

      跪求﹕ 組織乙肝患者群体(在网上呼吁)﹐向國家政府爭取1.2億乙肝患者的就業與學習權益. 請國家一定要出台正式的法律來保護乙肝群体就業與學習﹗﹗﹗  

      1.2億的中國國民在無奈的企盼﹗﹗﹗


      其實﹐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是个人隐私,除了餐饮等行业,其他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即可 。

      跪求﹕ 組織乙肝患者群体(在网上呼吁)﹐向國家政府爭取1.2億乙肝患者的就業與學習權益. 請國家一定要出台正式的法律來保護乙肝群体就業與學習﹗﹗﹗  

      1.2億的中國國民在無奈的企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6 02: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国家对乙肝患者就业的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6 02: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body"><div class="msgheader">QUOT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医吧健康网 ( 湘ICP备05004075号 )

GMT+8, 2025-4-20 09:56 , Processed in 0.08244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5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