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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致国务院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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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您好!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公民,我为生在蒸蒸日上的中国感到骄傲。谁都不能否认,开启中国新时代的标杆,正是邓小平在20年前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光阴飞逝,而真理长存。新一届政府更向全国人民展示了其务实的一面,描画出“和谐社会”的宏图,令国人对前景充满信心和希望。



然而,在欣欣向荣的盛世之下,有一群人却不得不生活在阴霾里。他们畏缩,躲避,只因背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乙肝歧视。



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人们对乙肝的认识非常贫乏(许多人错误的认为,乙肝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将乙肝病毒检验列为强制性体检项目,这一举措不幸成了中国1.2亿人噩梦的开始。有了这个权威的“榜样”,加上铺天盖地的虚假医疗广告给人们灌输的对乙肝的错误认识,引发了全社会对乙肝病毒的恐慌并导致了愈演愈烈的乙肝歧视。从此,这个受害于上世纪不洁注射的庞大群体,在受到病毒威协或折磨的同时,又多了一副沉重的枷锁,他们将因此丧失平等的劳动权利。



这是充满了愤与泪,却无处申诉的10年!自上而下的歧视如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拾。而在强大的歧视面前,这群受伤的携带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泪水来擦洗伤口。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2003年,周一超愤而杀人,张先著拍案起诉,激起了全社会对乙肝问题的关注。此后,经过乙肝维权人士奔走呼吁,和有良知的乙肝专家、人大代表的仗义直言,在国务院的批示下,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终于在2005年初修订并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也不包含两对半的检查内容。这对广大携带者无疑是重大利好,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乙肝问题的处理已经确立好正确的方向,尽管它在现阶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些省市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乙肝病毒标志物的检验,如浙江省、贵州省等。还有一些地方机关采用先体检后面试的方式来筛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然而由长期错误引导积累而成的乙肝歧视,远非一个公务员体检标准就可消除。乙肝歧视现状依然严重。多数用人单位仍把乙肝病毒检验作为筛选求职者的必要内容,并且以各种理由辞退那些在定期“福利体检”中发现的乙肝携带者。例如,美的集团给应届生的接收函中公开声称:“乙肝病毒传染者(大小三阳等),本公司将不予接收”。可以说,公务员体检标准虽然在乙肝问题上做了良好的示范,但在歧视成灾的大环境下,影响力非常有限。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帮助了极少数幸运的携带者,而余下的大多数仍然没能跳出乙肝歧视的泥潭。



解铃还须系铃人。歧视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民众对乙肝的认识还停留在90年代初的认识。因此,如何对全民进行乙肝知识普及,应该成为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在去年卫生部组织的乙肝歧视问题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到了一点,“大力开展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虚假欺骗性广告宣传”。坦白的说,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人们并没有看到相关部门有实质性的举措。“大力宣传”无从说起,虚假广告依旧彩旗飘飘。而作为经济实体的各级医院,不单没有承担起乙肝科普的重任,相反充当了乙肝歧视的主要推动力量。我们不禁要问,整顿乌烟樟气的医疗市场,普及正确的医学知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要根治乙肝歧视,必须教育和法治双管齐下。面对在错误认知和医商利益双重驱使下的乙肝歧视,如果纯粹通过宣传教育来改变现状,必然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其可靠性也很难保证。所以,用法律法规来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就显得非常重要。国际劳工组织对HIV检测有如下规定:“雇主在建立雇佣关系时及在将来的工作过程中,不得要求员工进行HIV检测。在常规健康体检中也不得包括HIV检测”。在乙肝歧视问题上,完全可以参照这个规定,立法取消基于雇佣、入学、入托关系的HBV检验。在此,我们郑重请求政府尽快开展立法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做法推广开来,切切实实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如能实现,则为民之万幸,社稷万幸。



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人们不再谈肝色变,不再因此隔阂;我梦想有一天,受到不平等对待的1/10的人口,能真正被纳入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希望这一天不会太远。



乙肝病毒携带者




您好!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公民,我为生在蒸蒸日上的中国感到骄傲。谁都不能否认,开启中国新时代的标杆,正是邓小平在20年前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光阴飞逝,而真理长存。新一届政府更向全国人民展示了其务实的一面,描画出“和谐社会”的宏图,令国人对前景充满信心和希望。



然而,在欣欣向荣的盛世之下,有一群人却不得不生活在阴霾里。他们畏缩,躲避,只因背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乙肝歧视。



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人们对乙肝的认识非常贫乏(许多人错误的认为,乙肝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各级政府机构纷纷将乙肝病毒检验列为强制性体检项目,这一举措不幸成了中国1.2亿人噩梦的开始。有了这个权威的“榜样”,加上铺天盖地的虚假医疗广告给人们灌输的对乙肝的错误认识,引发了全社会对乙肝病毒的恐慌并导致了愈演愈烈的乙肝歧视。从此,这个受害于上世纪不洁注射的庞大群体,在受到病毒威协或折磨的同时,又多了一副沉重的枷锁,他们将因此丧失平等的劳动权利。



这是充满了愤与泪,却无处申诉的10年!自上而下的歧视如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拾。而在强大的歧视面前,这群受伤的携带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泪水来擦洗伤口。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2003年,周一超愤而杀人,张先著拍案起诉,激起了全社会对乙肝问题的关注。此后,经过乙肝维权人士奔走呼吁,和有良知的乙肝专家、人大代表的仗义直言,在国务院的批示下,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终于在2005年初修订并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也不包含两对半的检查内容。这对广大携带者无疑是重大利好,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乙肝问题的处理已经确立好正确的方向,尽管它在现阶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些省市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乙肝病毒标志物的检验,如浙江省、贵州省等。还有一些地方机关采用先体检后面试的方式来筛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然而由长期错误引导积累而成的乙肝歧视,远非一个公务员体检标准就可消除。乙肝歧视现状依然严重。多数用人单位仍把乙肝病毒检验作为筛选求职者的必要内容,并且以各种理由辞退那些在定期“福利体检”中发现的乙肝携带者。例如,美的集团给应届生的接收函中公开声称:“乙肝病毒传染者(大小三阳等),本公司将不予接收”。可以说,公务员体检标准虽然在乙肝问题上做了良好的示范,但在歧视成灾的大环境下,影响力非常有限。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帮助了极少数幸运的携带者,而余下的大多数仍然没能跳出乙肝歧视的泥潭。



解铃还须系铃人。歧视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民众对乙肝的认识还停留在90年代初的认识。因此,如何对全民进行乙肝知识普及,应该成为相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在去年卫生部组织的乙肝歧视问题研讨会上,专家们提到了一点,“大力开展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虚假欺骗性广告宣传”。坦白的说,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人们并没有看到相关部门有实质性的举措。“大力宣传”无从说起,虚假广告依旧彩旗飘飘。而作为经济实体的各级医院,不单没有承担起乙肝科普的重任,相反充当了乙肝歧视的主要推动力量。我们不禁要问,整顿乌烟樟气的医疗市场,普及正确的医学知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要根治乙肝歧视,必须教育和法治双管齐下。面对在错误认知和医商利益双重驱使下的乙肝歧视,如果纯粹通过宣传教育来改变现状,必然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其可靠性也很难保证。所以,用法律法规来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就显得非常重要。国际劳工组织对HIV检测有如下规定:“雇主在建立雇佣关系时及在将来的工作过程中,不得要求员工进行HIV检测。在常规健康体检中也不得包括HIV检测”。在乙肝歧视问题上,完全可以参照这个规定,立法取消基于雇佣、入学、入托关系的HBV检验。在此,我们郑重请求政府尽快开展立法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把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做法推广开来,切切实实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权利。如能实现,则为民之万幸,社稷万幸。



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人们不再谈肝色变,不再因此隔阂;我梦想有一天,受到不平等对待的1/10的人口,能真正被纳入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希望这一天不会太远。



乙肝病毒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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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全国都不应该岐视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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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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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原文出自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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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我转走了,在我空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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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img src="images/smilies/victory.gif" smilieid="14" border="0" 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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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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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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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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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0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本来乙肝都不是什么可怕的病,弄得得了乙肝像什么一样,真是的。。。。只要人体内的有抗体,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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