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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争执的疑似处,多是本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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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3: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妙语如珠,受益.浅见:凡争执的疑似处,多是本末处,体用处.混顿前体也,本也,阴阳不测之神也,谓之一尤强论也,无相待故也.以其生生,且无形,谓之元阳,究之非刚,非热,非明,如龙之变化不测也,后天则一阴一阳之道,用也末也,理相应而见不同也,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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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3: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元阳乃男女两性结合之阳,是生殖之阳,是生命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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