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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近视需避开的治疗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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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5: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眼科专家总结,目前存在以下6点关于防治近视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孩子还小=假性近视

  家长在听到自己孩子近视时常常脱口而出:“是假性还是真性?”所谓假性近视眼只占青少年近视中的一个非常小的比率(可能不超过3%):是一种“近视”现象,本质上不是近视眼。举个例子:一个5岁男孩,被诊断为“150度假性近视”,视力只有0.6,经过1年治疗,摘掉了眼镜,视力恢复到1.0,家长称“假性近视已好”。而事实上,经过客观医学验光,结果证实是100度远视,根本就不是近视。因此,年龄不是界定真假性近视的标准,一定要做医学验光。

  误区二:早戴眼镜=近视加深

  有些家长抱着“早戴眼镜越戴越近视”等陈旧观念,毫无根据地拒绝为孩子配镜矫正。这一认识甚至比“假性近视”更难改变。科学而言,应该是根据验光的结果,结合视力要求、眼位、眼肌运动、是否有弱视等综合考虑配镜处方。在配镜之前,第一件事是接受验光师的验光。只有明确眼的屈光状态,才能给予合适的镜片。

  误区三:散瞳验光有害眼睛

  青少年验光需要散瞳,用眼药水使睫状肌麻痹、瞳孔散大,在消除调节作用的情况下验光。散瞳验光不仅可以避免睫状肌调节过强,而且还能避免由于调节痉挛而引起的假性近视。尤其是幼儿或小学生散瞳验光,更便于进行检影法验光,从而得到一个客观指标,使验光度数更为准确。实际上散瞳对眼睛并不会造成伤害,散瞳后数日瞳孔即可自行恢复正常。

  误区四:各种疗法都可治近视

  家长们都害怕自己的孩子患上近视。因此,孩子一旦患了近视,许多家长就会盲目地使用各种方法帮助孩子进行治疗。其实,现在许多治疗近视的方法和仪器如应用不当就会起反作用。比如:现在盛行的学生渐进镜,在防治近视发展方面的应用效果还处在研究阶段,更为重要的是验配此类眼镜需要专业的屈光检查,包括隐斜度的测定,单眼瞳距的测量等,如果做不到全面检查验配出的渐进镜反而会加重孩子眼睛的负担,进一步损害其视功能。再如:很多媒体广告中大肆宣传“只需夜间佩戴就可摘掉眼镜”的“近视矫正镜”,深入研究这些产品,从原理上看都属于角膜塑形镜类别,重点是此种眼镜必须有具备行医资格的验光师经过详细的角膜地形图检查、准确的验光及谨慎地斟酌才能制定出科学的处方,远不是谁都可以操作的。

  误区五:近视可在短时间内治愈

  一些家长在孩子患了近视后,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总是喜欢在寒、暑假期间为其治疗近视。许多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了家长们的这种心理,声称某种方法或某种仪器可在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内治好近视,导致许多家长上当受骗。其实,防治近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短时间的突击性治疗都不可能根治近视。另外,防治儿童近视一定要从孩子5、6岁时做起,一直坚持到18岁至20岁时方可停止,因为这时人们的眼轴已经停止发育了,近视也就不会再发展了。

  误区六:戴眼镜后不必复查了

  许多家长在给近视患儿配了眼镜后,就不再带其去医院做检查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临床实践证实,经常让戴眼镜的近视患儿去医院复查具有以下好处:1、能明确患儿原有的假性近视是否已被治好;2、能明确患儿的混合性近视中的假性近视是否已被治好;3、能明确患儿原有的真性近视是否发展了。

  因此,家长们在近视患儿戴上眼镜后,应经常带其去医院复查,每年至少应复查一次,这样才能及时了解近视患儿的病情变化。另外,对于没有患近视的学龄儿童,家长们也应经常带其去医院检查眼睛。因为视力正常的学龄儿童若不坚持科学用眼的话,其视力也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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