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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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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6: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人社局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根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先从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报名表在以下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2010年8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0年8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在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签署意见后,到连云港市卫生局政治处(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12号市卫生局二楼)报名。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章 茜,0518-85820693
市第二人民医院:  葛邦友,0518-85775108
市妇幼保健院:   杨育年,0518-85812310
市第四人民医院:  章佃芳,0518-85211445
市中医院:     周永香,0518-8557400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的,由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考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技能测试
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方案报卫生局审核。技能测试成绩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本人。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行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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