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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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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9: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及所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10年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在职人员参加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按照岗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本次共有30个岗位招聘39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10年槐荫医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类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9月2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
  济南市槐荫区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nhyyy.com),按照岗位要求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
  (五)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交纳2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现场缴纳考务费,工作人员发放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50元/人。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资格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100分)。笔试实行分类考试:医学(A1类、A2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C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个别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考试人员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有关材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记者担任,在面试现场旁听监督,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得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
  七、联系方式
  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0531—87933141(咨询时间8:00-17:00)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人事科(济南市经四路589号)
  附件1:2010年槐荫医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类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附件2:2010年槐荫医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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