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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罗庄区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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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3: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罗庄区教育、卫生系统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医务人员,现将考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条件
    2009年、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要求者:
    1、升入高校前系罗庄区常住户口,或父母一方为罗庄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校医4名
    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等相关专业,熟悉青少年儿童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能够独立诊治内科、外科、儿科门诊疾病,能够为师生开设专题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微机操作熟练,能独立进行信息处理和统计工作。
    2、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名
    临床医学专业(含护理、助产等专业)2名,中医专业1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麻醉专业1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区行政办公大楼一楼罗西厅);
    4、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规格):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并填写《罗庄区事业单位考试选用毕业生报名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则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过程。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10月2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道德》、《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单科成绩的80%,职业道德占单科成绩的20%。本次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一)时间安排:
    1、10月23日笔试;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道德
    下午14:30—16:30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具体考点、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道德》、《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教育系统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卫生系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26日前在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ylzlaodong.com)和报考点张榜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报名点公示,同时公布体检时间。
    (四)体检与考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要求,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被批准聘用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磊王辉
    咨询电话:13953962980、13562905681
罗庄区人社局
罗庄区教育局
罗庄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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