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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青年药物化学奖和专项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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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4: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有关单位:

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药物化学奖和专项研究资助项目是由中国药学会与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设立的,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鼓励中国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立足于中国国内和致力于中国新药研究。设奖多年来,有力推动了我国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第十一届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国内高等医药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推荐有关学者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设奖宗旨和国内药物化学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的奖励办法为:(1)继续面向全国,奖励3名从事药物化学研究的青年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和天然药物)学者;获奖者每人可获得奖金15000元人民币以及奖杯和证书。(2)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奖励1项研究课题,经费为50000元人民币,二年内完成;并颁发专项资助项目证书。(3)如当年专项资助项目空缺,则青年药物化学奖奖励名额为5名。奖金和专项研究经费均由法国施维雅研究院提供。

<b>一、获奖候选人及专项研究资助项目申请人条件</b>

1. 中国药学会会员;

2. 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在国内从事药物化学研究并取得优秀成绩(不包括在国外做过的工作);

4. 三年内无长期(超过或等于一年)出国计划;

5. 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广西、陕西、海南、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属单位的正式科技人员,符合1-4项基本条件,课题有较高研究价值。

<b>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b>



符合上述候选条件的青年药物化学研究工作者,可直接向中国药学会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青年药物化学奖要求

1. 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情况、承担课题情况(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优秀论文或专利(内容不含在国外做过的工作),一式8份,全文用中、英文均可,但其摘要和图表必须用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二)申报专项研究资助项目要求

1.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格式参照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申请项目要求及申请书撰写要求和参考建议(<u>www.nsfc.gov.cn</u>),研究计划要尽量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申请人研究进度是否合理。另外,将其中“课题研究内容和意义简介”,译成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b>三、评审程序和颁奖时间</b>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药学会和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推荐的中外著名药物化学专家组成,获奖者由评委会民主投票评选产生。

2008年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及时从中国药学会网站(www.cpa.org.cn)查询有关事宜及2008年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等我会学术活动情况。

<b>四、联系人和征集截止时间</b>

1. 联系人:孙文虹(010-58699275-819)、鲁

毅(010-58699275-820)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4号建外SOHO九号楼18层



编:100022





传真:010-58699125

E-mail:sunwenhong2002@163.com

2. 征集截止时间: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药物化学奖和专项研究资助项目是由中国药学会与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设立的,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鼓励中国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立足于中国国内和致力于中国新药研究。设奖多年来,有力推动了我国优秀青年药物化学工作者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第十一届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国内高等医药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推荐有关学者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设奖宗旨和国内药物化学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的奖励办法为:(1)继续面向全国,奖励3名从事药物化学研究的青年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和天然药物)学者;获奖者每人可获得奖金15000元人民币以及奖杯和证书。(2)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奖励1项研究课题,经费为50000元人民币,二年内完成;并颁发专项资助项目证书。(3)如当年专项资助项目空缺,则青年药物化学奖奖励名额为5名。奖金和专项研究经费均由法国施维雅研究院提供。

<b>一、获奖候选人及专项研究资助项目申请人条件</b>

1. 中国药学会会员;

2. 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在国内从事药物化学研究并取得优秀成绩(不包括在国外做过的工作);

4. 三年内无长期(超过或等于一年)出国计划;

5. 面向边远地区的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广西、陕西、海南、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属单位的正式科技人员,符合1-4项基本条件,课题有较高研究价值。

<b>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b>



符合上述候选条件的青年药物化学研究工作者,可直接向中国药学会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青年药物化学奖要求

1. 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情况、承担课题情况(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优秀论文或专利(内容不含在国外做过的工作),一式8份,全文用中、英文均可,但其摘要和图表必须用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二)申报专项研究资助项目要求

1.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8份),并附中国药学会会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彩照二张。个人中、英简历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一份电子版。

2. 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8份,格式参照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申请项目要求及申请书撰写要求和参考建议(<u>www.nsfc.gov.cn</u>),研究计划要尽量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申请人研究进度是否合理。另外,将其中“课题研究内容和意义简介”,译成英文。

3. 两位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并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

<b>三、评审程序和颁奖时间</b>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药学会和法国施维雅研究院共同推荐的中外著名药物化学专家组成,获奖者由评委会民主投票评选产生。

2008年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可及时从中国药学会网站(www.cpa.org.cn)查询有关事宜及2008年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等我会学术活动情况。

<b>四、联系人和征集截止时间</b>

1. 联系人:孙文虹(010-58699275-819)、鲁

毅(010-58699275-820)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4号建外SOHO九号楼18层



编:100022





传真:010-58699125

E-mail:sunwenhong2002@163.com

2. 征集截止时间: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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